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自贸区2015-2016年度评选创新举措候选项介绍(2)

11、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

主要内容:

福建自贸试验区内CEPA、ECFA项下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时,对海关已收到出口方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的货物,无需再行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同时,海关总署授权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展涉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改变原先统一由海关总署受理核查的模式。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已在全国复制推广。

海关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流程,解决了因货到证书未到而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问题,节省每票货物企业通关准备时间平均1-2天,节约物流和通关成本8%左右。

截至2016年4月底,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与台湾海关往来函件共计158份,其中来函92份,去函66份。福、厦海关共有8830票报关单享受该项便利措施,货值共计27.27亿元,税款优惠金额为2.45亿元。

12、土地出让在线办理模式

主要内容:

以“制度+科技”的形式,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内网办公和外网交易系统,在线办理土地出让业务。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率先实现了对全省土地出让的统一监管,使土地出让行为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土地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土地市场监管更加注重事前防控、事中监督,是我国土地出让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截至2016年4月底,内网在线办理土地出让1791宗,面积5212公顷;外网挂牌出让1585宗地已成交1383宗,面积3950公顷,成交价款315.6亿元。一张图系统发布4616地块的出让信息,访问数量达23215人次。

13、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主要内容:

海关根据货物的不同状态,实施相应的监管模式,确保对不同状态货物实施有效监管。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可以同时经营保税和非保税业务,推进海运国际中转口岸直拼业务开展。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

有效盘活自贸试验区内的仓储资源,促进区内仓储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截至2016年4月底,厦门有20家企业开展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涉及货值约12亿元,盘活企业闲置库容近6万平方米。

厦门片区还应用货物分类监管理念,率先在全国实施国际中转直拼业务,这也是我国在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的首票业务。此项改革措施,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港口功能,还可以吸引更多国际货运代理将厦门港口作为国际中转直拼的重要基地。

14、台车入闽便利措施

主要内容:

福建省公安、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推出台车入闽快速通关模式:公安部门实施放宽牌照发放范围、扩大行驶区域、扩大准驾车辆范围、下放发放权限,一次申请,多次使用等简化台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临时入闽行驶牌照申领手续;海关将入闽台车作为运输工具,实施备案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实施不停车、全自动、全方面的车表消毒处理,为台车入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

台湾地区入闽机动车只需1个工作日,即可办好机动车临时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且多部门联合,促进台车入闽快速通关。

截至2016年5月底,共为临时进入福建的台湾地区67辆汽车、摩托车办理了临时入闽牌证,共为53名台胞核发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15、检验检疫“多证合一”改革

主要内容:

通过整合优化各项资质登记准入业务工作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通过“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信息共享、监管互认、联动审批、专窗发证”的方式,将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完成的所有资质登记准入信息合并在一张证明文件上,由窗口向企业核发,并最终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相关电子业务信息整合,实现企业“一企一证”。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

企业只要在一个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检验检疫部门内部自行流转、解决,实现了“一站式”办证。预计每年将有1000家企业受惠。

16、“六合一”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主要内容:

依托大部制市场监管局,将工商、食药监、质监、知识产权、价格、卫生等监督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六合一”案管系统进行管理,建立案件管理和核审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

实施以来,平潭片区共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2件,案值103.55万元,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无一案件因办理、审核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被撤销或变更。

17、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

主要内容:

申请享受ECFA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货物经第三方中转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时,海关可采用验核集装箱号及封志号的方式判定经第三方中转货物是否符合直接运输要求。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已在全国四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截止2016年4月底,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实施放宽海运判定标准,共涉及进出口货物货值7.99亿元,涉及税款7737万元。

18、税收风险管理控制平台

主要内容:

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全国率先开发应用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预警监测,将“事后纠正打击”转变为“事中分析提示”。

实施成效:复制拓展。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利用大数据整合了抽查抽检、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深度分析,税务机关做到无风险不下户,发现问题精准下户,不仅实现涉税风险的精准防控,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截至2016年4月底,省国税局已向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推送风险疑点18517户次,发现有问题企业7798户,移送稽查270户,纳税评估成果达28.36亿元,滞纳金达7798万元;省地税局加强收税事中事后风险管理,共推送纳税人17.33万户,组织入库税款30.45亿元;厦门市地税局2015年共通过税收风险识别分析,下发风控任务3566条,发起纳税评估案件4683户次,其中发现问题2011户,发现问题比例42.94%,查补税款合计3.9亿元。

19、“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主要内容:

经纳税人授权,税务部门将纳税信息无偿提供给银行,银行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解决了小微企业想贷款但无资产可担保,银行想给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贷款,却无法掌握其信用状况问题。截至2016年4月底,税务部门与银行合作,已累计发放贷款约43亿元。

20、台企台胞征信查询服务

主要内容:

福州人行积极推动与台湾地区征信信息的互通共享,金融机构通过台湾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本地台资企业在台湾地区的信用信息,促进金融机构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解决台资企业征信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实施成效:全国首创。已在福州、平潭片区推广实施。

截至2016年4月底,已查询台企信用报告1笔、台胞个人信用报告1笔;实现台胞个人贷款7笔和台企海外直贷1笔,发放金额分别为507万元、900万美元,为台胞来平潭投资置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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