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省将建一批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相关平台

日前,省科协出台我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相关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对经批准成立的省产业会企协作创新联盟、省学会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基地、省国家学会服务站,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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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办法,省产业会企协作创新联盟应整合全国学会和省级学会的智力资源,以省级学会为主体,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产业技术交流和创新。联盟须由全国学会、省级学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单位组成。省级学会为联盟发起人,企业须是行业龙头;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技术研发作用。须建立利益保障机制,明确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

省学会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基地,应改善企业创新条件,强化精准服务,共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基地的全国学会、省级学会应根据企业需求情况确定承担企业,企业为基地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全国和省级学会每年至少向创新基地推荐5位以上国内外知名专家,协助企业完成科研任务。

省国家学会服务站,应围绕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建设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提供科技服务的学会服务站。

对经批准成立的创新联盟、创新基地、服务站,经费采用逐年补助方式,其完成一定服务指标并通过年度考核后,省科协拨付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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