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榕出台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3)

向海进军 福州有基础

建设海上福州,拥有哪些优势,又面临哪些挑战?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海洋是福州发展的一大优势。上世纪90年代,习近平同志亲自领导福州的现代化建设,立足于推进和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与全面实施“3820”发展战略,作出了建设海上福州的战略决策。由此,福州在我国沿海城市中最早吹响向海进军的号角。

20多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地推进海上福州建设,强有力地推动福州海洋经济蓬勃兴起。如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心已打破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历史格局,向广阔浩瀚的滨江滨海地区战略转移,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已成为全市人民的强烈共识。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末,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已达2928亿元,增加值达1173亿元,占全市GDP的20.88%,福州已通过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评审;福州港现有万吨级以上生产性泊位55个,吞吐量超过1亿吨,实现了从河口港向深水外港的提升;沿线县(市)工业增加值已占全市的50.7%;现代渔业稳步增长,福州已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重要的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

福州市还主动对接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成功举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亚洲合作对话——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论坛暨亚洲工商大会、中国(福州)渔业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丝国际旅游节等“海丝”系列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洋经济面临着新的时代背景、竞争态势,特别是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成为海洋强国竞争的制高点,海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互联互通优势和经济文化潜力正在进一步显现。时代发展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不断谱写海上福州建设的新篇章。

十大举措保障海上福州建设

在建设海上福州进程中,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保障?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从机制体制、人才资金、政策支持、项目推进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答案。

——强化规划引领。将“多规合一”理念全面融入海上福州建设,以海陆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合理布局产业用地用海空间。

——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海上福州建设的推进机制。推动福州新区实体化运作,在海上福州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打造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新样板。

——凝聚社会力量。发挥人大、政协职能,尽快通过关于建设海上福州的决议,提出推动海上福州建设的重大议案。充分利用广大榕籍海外乡亲商贸网络,扩大海上福州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海洋意识。

——加大资金支持。设立额度100亿元建设海上福州产业投资基金,继续设立不少于5亿元的建设海上福州专项资金。加快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探索建立“海洋银行”,建立涉海产权收储交易中心。

——构建交通支撑。构建以福州港为核心,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通道网络。推动实现地方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支持涉海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高起点建设福州海洋研究院本部。创造有利条件引进国家级海洋科研机构或分机构、中试产业基地等落户福州。

——建设人才队伍。制定实施中长期涉海人才发展规划。支持闽江学院建立二级海洋学院,鼓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涉海学科专业,与台湾海洋大学等合作办学。建立福州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海上福州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一律优先适用“五区”优惠政策和改革成果。实现我市港口全域口岸开放。

——加强生态保护。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合理有序开发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集约用海、节约用海。

——争取政策支持。在对外开放方面,争取国家赋予我市在航运税收、航运金融、船舶管理、信息服务、商品交易、海铁联运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海域海岛方面,积极向国家争取围填海计划指标。在项目资金方面,主动对接国家海洋局“智慧海洋”编制工作;争取中央有关部委和省级专项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涉海产业、科研项目落地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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