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海丝”项目获扶持 最高可补300万元

为鼓励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更好地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修订出台我市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对外投资合作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项目,并优化了政策扶持内容,进一步突出“精准扶持”。

首先是加大海外投资保险保费扶持,推动设立境外投资统保平台。政策明确,对企业当年度汇出的境外股权投资统保保费,给予80%的补助,推动境外投资企业充分利用海外投资项目险等政策性工具,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其次是降低贷款贴息扶持门槛。对企业用于对外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等境外项目经营的贷款贴息,扶持条件由原来的贷款期限须一年(含)以上调整为180天(含)以上,有效降低“走出去”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是增加对外劳务业务增长奖励。政策明确,企业对外劳务业务增长可获得最高一次性15万元奖励,支持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做大业务。

此外,新出台的扶持政策还将继续对项目前期费用、资源回运运费及保费、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费、对外承包工程保函手续费、“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奖励、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等给予支持。其中,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当年完成营业额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的,可获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完成营业额1亿美元(含)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可获150万元扶持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列入2017年厦门市建设“海丝战略支点城市”重点项目的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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