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首届法治圆桌论坛29日举行,南沙区法学会会员代表,港澳学者、内地学者、香港律师代表等参加了论坛,就法治视野下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展对话研讨。
该论坛由广州市南沙区法学会、中山大学法学院自贸试验区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承办。圆桌论坛上,南沙区法学会会长梁岭致辞,南沙区自贸试验办主任潘玉璋介绍南沙片区挂牌一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议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院长吴翔主持。
梁岭说,自贸试验区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来推进航运、物流、贸易、投资和金融体系的转型发展并践行法治社会、法治政府,适应国际规则,这对自贸试验区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希望各位理论和实务界专家学者共同为南沙片区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打造南沙片区的法治环境新高地。
与会法学会会员代表和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分别就自贸试验区立法问题、新型犯罪问题、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基层公安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海事法律服务、仲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等作了深入探讨。作为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副院长李胜表示,自贸区法院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新时期法院自身发展,重点加强自贸区法院“两庭一中心”建设,探索符合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定位的审判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香港律师赵志鹏就香港律师在粤港联营平台下对南沙片区法治建设谈了他的体会。其表示,香港的律师在投融资相关法律业务上一直在不断的累积服务境内客户的经验,联营制度无疑使这种合作又提升了一个层面,可以创新业务合作机制,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两地律师行业发展。
多位专家表示,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的必然要求,是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国家战略。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应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构筑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法治格局,希望能够抓住新机遇,共谋新发展,在南沙片区的法治进程中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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