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六部门出台意见 支持科技工作者“三创”

日前,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委台港澳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要求通过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完善机制,鼓励支持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各领域创新创业创造的生力军。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紧扣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研究和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形成一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

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持。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高标准建设院士工作站,试点建设企事业院士科创中心和海智专家服务站,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发展战略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千会服务千企行动”,推动科技社团在企业建立学会服务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人员在企业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开展重点融资服务。

为乡村振兴提供创新引领。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离岗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岗开展农业增值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建农村科技志愿者队伍,实施“千会帮千村”计划。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科普服务,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团体职能,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的比重。

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施“八闽英才”培育工程,遴选30名左右特级(院士)后备人才、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等并给予重点支持,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高校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等。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升级版,遴选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福建工作,在享受原有补助资金的同时,另给予科研补助。实施“智汇福建”工程和“海智计划”福建版,探索建设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海智计划工作基地,试点建设命名一批海智计划示范项目,推进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柔性引进院士智力资源和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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