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了什么
改革前,进出口企业申报税收需先由海关人员审核涉税要素,进行验估、查验等作业,企业再按海关审核缴纳税款,最后放行货物。2015年,海关总署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行企业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的通关征管模式。实行“自报自缴”后,进出口企业、单位自主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税费电子数据,自行计算税费金额并自行缴纳后,海关即放行货物,海关根据风险分析进行必要的抽查审核。
得到了什么
福建中闽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批发的企业,该公司负责报关纳税的经办人员小余介绍整个报关纳税的流程——通过电脑录入报关单信息,勾选“自报自缴”选项,系统自动计算税款金额,点击“确认”申报,很快就会收到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的回执,通过电子支付完成税款缴纳,进口报关单自动放行。
“自报自缴”实施后,一改以往“海关先人工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企业再进行缴税”的模式,实现了货物放行时间提前,海关运用风险管理方式将审核后移,将口岸非必要的执法环节压缩到最低限度,进一步减少企业通关成本,压缩货物通关时间。
小余说:“以前一直要在海关、企业、银行之间来回跑,费时费力不说,一旦交通堵塞有时候还完不成工作任务。现在可以随时在公司甚至在家里进行报关纳税了。十分轻松!”
点评
“自报自缴”是“全国通关一体化”三项制度之一,改变了过去由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的做法,大大压缩了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节省了通关时间,降低了通关成本。自推出以来,企业反映良好,目前已在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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