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际知名评估咨询机构评估和专家评审,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建设四周年之际,推出第14批39项创新举措,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多区叠加优势,不断探索制度创新新路。
这批创新举措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量”和“质”。通过广泛征集、比对做法、核实成效,创新举措数量为单批最高,“首创”举措数量达23项、占比达59%。
二是突出系统集成。如“‘线上+线下’刷脸实名办税模式”“创新电力工程破路及占道申请联合审批机制”等,实现跨部门协作、跨系统对接。
三是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试点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行信用贷款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助于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
四是突出对台开放。“率先试点建筑业市场对台开放”“两岸合资影视后期制作先行开放试点”等,涉及到深化服务业对台开放内容,将建筑业、影视后期制作等产业“准入后”开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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