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省“实打实、硬碰硬”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10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福建省减税降费情况新闻发布会,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剑青,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邱大南,通报2019年我省减税降费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新闻发布会现场。林先昌/摄

深化增值税改革利于改善企业预期和经营效益

福建省财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实打实、硬碰硬”抓好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发布会上,黄剑青介绍了这次减费降税政策内容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4月1日正式实施增值税新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这两项措施可增加纳税人的可抵扣进项税,让减税惠及所有纳税人;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增加企业现金流。

作为经济发展基础和实体经济重要部分的制造业,是此次税率下调最大受益对象,这有利于改善企业预期和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将更多资源用于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从而推动制造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档,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目前,我省已全面启动税控系统(纳税人端)升级工作,以便增值税税率降低政策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通知到每一位使用税控系统的纳税人,确保涉及税率调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系统升级到位,确保纳税人正常使用新版本开票软件开具新税率发票。

政策还对小微企业税费实施普惠性减免。今年年初,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地,共涉及8个税种2项附加。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两个主体税种:在增值税方面,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免税销售额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在所得税方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1月31日,根据中央授权,我省明确在2019-2021年三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5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在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的基础上(全省有652万纳税人享受了这一政策),1月1日,我省有效实施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全省约173万纳税人受惠,这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消费预期,拉动经济增长。

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收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要求确保社保降费必须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即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等。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2018年实施的降低残保金征缴水平、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措施;继续停征工业企业、物流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目前我省已实现省定项目的“涉企零收费”。

邱大南介绍,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税务部门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据统计,福建省第一季度税收收入增幅放缓,减税降费效果显现。受上年减税政策翘尾以及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影响,一季度,我省全部税收收入增长5.8%,较去年同期回落8.9个百分点。从税种看,国内增值税直接收入增长7.3%,同比回落13.8个百分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合计增长2.4%,同比回落9.2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下降19.7%,降幅较1月扩大11个百分点。在一系列减税红利持续释放带动下,微观主体活力逐步增强,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向好。1—2月,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3%,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16.1%,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

2019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6.6个百分点

为了使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生根,日前,财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安排预算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开源节流,积极安排预算。我省按照统一部署,将减税降费与财政收支平衡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一方面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建设发展需要。

黄剑青介绍,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支出需要。省级部门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本部门开支,2019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6.6个百分点。各级政府要比照省级做法,严格控制部门开支,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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