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财政五方面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功能,福建财政进一步从五个方面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包括创造平等准入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

在创造平等准入机制方面,对包括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申请政府性资金和专项基金给予同等对待;在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中,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项目合作运营;在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时,平等对待各类企业主体。

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鼓励和引导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利用购买服务奖励机制等,加大对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城市先行先试,推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升级。

在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方面,落实《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办法》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在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等;采取行政指导、政策激励和资金奖补相结合方式,鼓励企业申请境内外专利。

同时,推动创新主体用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金60%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学研究、产业技术开发与运用等;开展“助保贷”增信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助。

此外,落实“创业引领计划”,将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扩大至8个专项;扶持新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资助;落实“就业促进计划”,对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享受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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