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小微企业减税优惠政策有什么手续、要注意哪些事项,是不少小微企业关注的问题。19日,省财政厅召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新闻通气会,对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解读。
1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申报即享受’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的一大特点,一系列便捷服务让小微纳税人更顺手、更舒心地拿到减税降费红包。”省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保证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在税收征管措施上采取了“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
“三个无需”: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
“三个自动”: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一是自动识别。系统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识别和提示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二是自动计算。系统根据识别情况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三是自动成表。系统可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在普适性便利的基础上,不同税种的减免还各有一些既增便利又具实惠的措施安排,操作也切实可行、简明易行。主要体现为4个方面:
一是该选择的可以选择。比如,在增值税方面,针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
二是该调整的可以调整。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按月预缴的企业,如果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从而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三是该延续的可以延续。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对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后,依然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票,不需要办理缴销手续;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前期已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同样还可以延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该抵减的可以抵减。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如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在办理申报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录入当期所有应税销售额,并根据扣减不动产销售额的余额,帮助纳税人判断是否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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