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自贸试验区出现在中国已经5年有余。与以往的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区”相比,自贸试验区在对外开放方面体现出了更高水平。特别要强调的是,自贸试验区在对外开放上的高水平并不是建立在政策洼地基础上,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制度创新来支撑。5年来,自贸试验区取得的成果固然体现在经济增长、招商引资、促进出口、创造就业机会等诸多方面,但其在制度创新上勇于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做法更值得被点赞。从这个意义上讲,自贸试验区最可贵之处就在于“试验”二字。
5年前,伴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挂牌成立,许多对外开放方面的做法也随之从无到有。其中,率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出现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扩大外资准入奠定了基础。2018年7月28日,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行,对外资禁止或限制由上一版本的63项减少至48项,取消了采矿、制造、电力、交通运输、粮食等领域的14个限制类行业,进一步放宽了汽车制造、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持股比例限制,并明确了取消持股比例限制的时限。如果没有之前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试验”作为铺垫,全国的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也不可能轻松推进。
作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在自贸试验区先试验后再向全国推广的经验做法不仅仅限于对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像证照分离、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等做法不仅日臻成熟,而且已经在全国复制。也有一些做法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账户等。总体来看,5年来“摸石头过河”,自贸试验区为我国提升整体对外开放水平“趟路”。
具体到不同的自贸试验区来说,又各有符合其自身实际的“特色动作”。
对于上海、广东、福建、天津、浙江、辽宁等位于沿海的自贸试验区来说,现阶段要在总结前一阶段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加快进行自贸试验区的版本升级。作为中欧班列的内陆起终点或者枢纽,河南、陕西、四川、重庆、湖北这5个位于中西部地区的自贸试验区则更需要在推进内陆贸易便利化上有所突破。此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未来海南不仅要在全岛建立自贸试验区,也需要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但前提是不能发展简单加工制造业和一般的转口业务,而是要将心思更多用在突出生态立岛理念上,促进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
中共十九大报告一方面强调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另一方面也提到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客观上看,这两句话是要为自贸试验区的“试验”任务加码。要做到这两方面,固然要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鹿特丹等世界上著名自贸港的一系列经验做法,也要结合自身条件,大胆试验出更多“接地气”的经验做法。有了这些可在全国推广复制的成功经验,中国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有了坚实基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将自贸试验区的“小环境”试验好了,未来我国改善对外开放的大环境将有更为清晰的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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