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5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11月20日至23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副主任黄琪玉、邓力平、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我省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査《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林业局关于《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商务厅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侨办关于《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ー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等。
会议还研究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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