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省法院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以及省法院近期制定出台的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
据悉,近年来,省法院制定《福建法院服务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等70余份司法文件,为提高全省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201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创新诉讼服务机制,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795970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25%;切实加强产权保护,审结各类股权纠纷案件4996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891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各类金融案件563758件,审结各类涉及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的行政案件853件,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案件19848件,办结涉台案件5802件、司法互助案件11052件;全力攻坚执行难题,执结案件781736件,共计标的额1575.2亿元,审理“拒执罪”案件692件;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审理破产案件418件,审结破产重整案件17件。
据了解,《意见》全文共计40条,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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