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泉州港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日前制定并出台《泉州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泉州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共18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作出了明确定义,就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下达、督促整改落实、台账记录、督办解除以及相应的惩治机制等各方面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