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消息,1—4月,全省千家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629.4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39.4%,增收30.55亿元,拉动全省税收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在监测的企业中,税收规模前100家企业税收收入合计361.91亿元,占千家企业比重57.5%,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对千家企业税收增量贡献率64.8%,龙头企业继续发挥较强的税收支撑作用。
从具体行业看,主要是工业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继续提高,工业企业税收保持自上年以来的较快增长速度,对千家企业税收增长贡献突出。
千家企业中,工业企业税收合计264.89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千家企业税收比重42.1%,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拉动千家企业税收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
一是4月份全国制造业PMI51.4%,连续21个月位于景气区间,带动制造业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6.6%,拉动工业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3.8个百分点。
二是4月份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环比回升2.7个百分点,带动工业企业增值税同比增长10.5%。
三是工业品价格保持高位,工业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提升,1—3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9%,带动工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0.3%。
其他行业方面: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税收合计61.07亿元,同比增长9.2%,与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6%相协调;
金融业企业税收合计138.6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增值税同比增长29.8%,主要是受非保本理财产品免增值税等减税政策影响,上年基数较低;
房地产业企业税收合计107.03亿元,占千家企业税收比重17%,比上年同期下降5.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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