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今年预计减税降费180亿元 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23日,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2018年,福建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省预计将新增减税降费180亿元左右,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3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近期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连续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2016年减税降费370亿元基础上,2017年新增减税降费26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两轮合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1000亿元。

“2018年,福建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全省预计将新增减税降费180亿元左右。”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黄剑青如是表示。

黄剑青说,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福建实施3个方面16项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两个“减”一个“降”。

据悉,减税方面主要有7项,如实施部分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换政策等;落实国家新出台的6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家减轻了负担。降费方面有7项, 减负方面有2项,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降低车辆通信成本等。

2018年5月16日,福建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做好2018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强化预算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黄剑青表示,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地运行,省财政厅提出了“一个机制五条措施”。所谓的机制就是税务、人社、经信、物价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五条措施则是确保减税降费平稳地运行,对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减收通过正常的增长予以弥补,合理保障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承担必要的增支,支持基层财政。

黄剑青表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是实体经济,供给侧改革是主攻方向,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实施,将切实让利于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福建省实现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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