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主体、企业项目有效对接,近日,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指引》(以下简称“投资指引”),对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模式、规模和期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在投资领域方面,主要包括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出版(含数字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动漫等,重点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
在投资模式上,将根据投资主体和项目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投资模式,包括债权、股权、股加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形式。
在投资规模和期限上,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3亿元,项目期限最多不超过基金运营期限,投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资金平均水平。
据介绍,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存续期为10年,总规模20亿元。基金以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龙头文化企业建设、做大做强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为宗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基金申请手续,项目申请条件: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有完备的财务、人事、营销管理制度等,有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等;公司核心业务收入处于可持续的增长态势;公司未来营业额及利润增长预期良好;公司不存在高息融资和可能引发财务危机的对外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情况;投资资金的使用、风险控制等方面都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项目申请流程:由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兴业银行分支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材料;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兴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展,调查,而后报送兴业银行内部有权审批人审批。完成内部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上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项目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地的兴业银行分支机构与申请人展开合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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