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国税局了解到,按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今日起正式施行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具体包括:一是降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二是统一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三是试行留抵退税,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上述三项政策,预计将为我省32万余户纳税人减税超百亿元。
“降税提标”是此次增值税改革的显著特点之一。与以往增值税改革相比,本次改革涉及企业数量更多、行业更广。包括原来适用17%和11%税率的制造业、商贸批发、建筑等行业企业,约19.1万户;其次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有可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约12.9万户。
从税率来看,本轮税率调整方案,将减税方向侧重点放在原增值税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等适用11%税率的行业,目的是为补减税“短板”。省国税局货物劳务处处长邱鹏亮介绍,此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减税规模相对较少,本轮税率的调整将有利于降低制造业等行业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专业从事大气污染治理设备一体化研发的制造基地。据总经理黄炜测算,税率下调后,龙净环保年可减税1485万元。
从增值税的税收实践来看,通过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提高到500万元,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允许已按较低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一项非常受纳税人欢迎的政策。邱鹏亮说:“该政策可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需明确的是,新政中所称“从5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相反,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纳税,按新税率开具发票。省国税局特别提醒,5月1日前,纳税人税控开票软件必须升级到最新版本。税控开票软件的税率栏次,默认显示的是调整后的税率,如纳税人需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或重开、补开发票,则要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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