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泉州国税地税联合发布27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

3月30日下午,泉州市国税局、泉州市地税局联合启动“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发布了27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泉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发布的27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包括优化机制、简化流程、推进互联网+税务、规范执法等四大类,旨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机制方面,泉州将推行“上门调查税源、上门宣传税法、上门征求意见、上门落实政策、上门解决问题”的“五上门服务工作法”,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简化流程方面,泉州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事项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时办结;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实行网上报验;简化纳税申报事项,减少申报次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参保单位可选择按季或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选择按季申报的,可在季度内任意一天申报缴纳当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便利申报缴费。

优化服务方面,泉州大力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使广大纳税人通过固定端(PC机)、移动端(手机、iPad等)就可以尽可能多地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并采取税库银联网、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缴纳税(费)款;积极推广“闽税通”APP,集成推进微信缴税和微信申报,力争年底实现微信缴税全税种覆盖。

规范执法方面,泉州将减少涉企税收检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提高稽查随机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扩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当天,泉州税务部门还与安踏、九牧等企业签订《税收服务与遵从协议》,税务部门将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快速响应涉税诉求、帮助完善税收内控机制、提供税收风险提醒等个性化服务,而企业则需履行依法诚信纳税、主动传递涉税信息、加强税收风险防控、主动加强税企沟通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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