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省工商局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报名时间截至1月31日。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的企业;在市、县(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被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届(含本届)以上公示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符合要求的可从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网上办事—网上工商—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在线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