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基本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新闻发布会现场

福建省工商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省建设国家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建设和验收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公示系统(福建)经过验收,其功能健全完善,运管应用良好,符合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考核指标要求,自查初验结果和意见为合格。

据介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主要由“一个中心、两个门户”构成,建设总要求是“一网归集、双向服务”。国家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福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各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工作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国务院作出的、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实施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省工商局信息技术分局局长周永建告诉记者,2016年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率先通过验收和先行基本建成。今年在扩大归集模式上,在全国最早全面推行“两条腿走路”有效信息归集模式,即政府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建成的公示系统(福建)不仅能满足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双告知”、“双随机”、简易注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风险分析等工商业务需求,还具备了其他部门信息归集共享、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失信联合惩戒、监管执法联动等功能,系统功能更加强大更加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正加快形成。

系统建成后,部门联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得到强化和推进,全省5679家金融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使用企业信用信息66156次,对相关失信企业进行了信贷限制,分别比去年增长了21.6%、18.3%。系统公示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0多万条、股权冻结信息7000多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累计106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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