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省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七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健全服务主体多元丰富、服务机会平等共享、服务内容适当有效、服务方式高效可持续、服务保障坚实可靠的普惠金融体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显著增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七方面措施是:不断健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发挥各类银行业机构的作用,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加快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创新民生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强化投融资服务功能。拓展互联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电子金融服务,创新技术管理手段,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贫困地区资源倾斜力度,创新扶贫专属产品和服务,提升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能力。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加强政策普及和消费者保护,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建立由省金融办、福建银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其他驻闽金融监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和正向激励,建立监测评估和效果评价体系。

意见强调,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以补齐金融短板为重点,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所有市场主体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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