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自贸看点:检验检疫专家为您解读自贸区优惠政策

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挂牌两年多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致力于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通检速率,先行先试,针对自贸区内的消费品及工业品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检验检疫专家为您解读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发布的多项优惠新政,理顺申办的条件,身处自贸区的企业赶紧来参与,乐享优惠。

一、结果采信:一次检验,一年方便。进口消费品检验结果采信是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内实施的一项创新性便利通关举措。厦门检验检疫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部分进口消费品试行检验结果采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将进口台湾地区婴幼儿纸尿裤、进口台湾地区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台湾地区服装产品、进口儿童玩具纳入结果采信的范围。相关收发货人在报检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信依据,提交的采信依据应至少覆盖采信要求中所列的相关检验标准和检验项目。当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牌/同一材质的检验报告结论合格的,该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也就是说通过了相关检测,取得了合格的采信依据的商品,可享受到“即报即放”的通关便利,即“一次检验合格,一年有效”。施行至今,该举措大大方便了相关产品从厦门口岸进口。期间共有283批货物,金额达4006.27万美元的货物通过采信模式从厦门口岸快速通检进口。

二、入境自用:一次申请,子母公司均享快速通检。自用入境工业品优惠新政系厦门检验检疫局为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又一自贸新政。该政策适用于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子公司(或母公司)输入的工业品原材料及工业品半成品(以下简称自用入境工业品),重点监管的进口商品比如危险货品等除外。自用入境工业品采取“符合性声明+企业自检+事后监管+责任追究”的检验监管模式。对于法定检验的自用入境工业品,符合条件的自用入境工业品收货人,报检时需同时递交收货人声明,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自用入境工业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自用入境工业品收货人声明审核后,确认属于自用入境工业品的,根据收货人符合性声明进行合格评定,依法实施检疫后,予以快速放行。自用入境工业品优惠新政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带来了又一个福利,采取事后监管模式,货物一到港就可以先提回企业仓库,直通式通检直接减少自用工业品在码头的停留时间,预计每批次可节约通检时间1天,每个进口集装箱柜可节省费用400元。此项政策实施至今共有191批,1.3万吨, 18853.4万美元的自用入境工业品享受了此快速通检通道,为企业节省费用约19万元。

三、备案下放:备案方便,抽批下调。食品接触产品备案权限下放是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挂牌成立后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流程,所做的业务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将食品接触产品备案业务管理权限调整到各分支机构,也就是企业在厦门局所辖的任一个分支机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就可以就地选择该分支机构进行产品备案。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2016年第31 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备案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对已备案并经货证核查合格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抽查检验检测。同一进口商、同一品牌、材质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进口批次的5%,每个批次抽查不少于当次进口规格型号种类的5%。而对未备案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批批查验,且年度实验室检测比例不低于进口批次的30%。抽批比率的下调,缩短了已备案产品的通检时间,降低企业仓储、物流成本。政策实施至今,仅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已接受企业备案11份,涉及企业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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