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推进自贸区航运政策实施,加强海运国际交流合作

7月1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获悉,7月11日是第13个中国航海日,主题是“船•港•人—互联互通”。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易继勇介绍,根据国务院自贸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在2013年上海自贸区海运试点政策基础上,将有关政策推广复制到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和新设立的辽宁等7个自贸区。

我国还与美国、欧盟、俄罗斯、韩国、日本、丹麦、加拿大、东盟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建立了中马港口联盟。加强内地与港澳间航运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CEPA框架下的合作。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