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进一步拓展福建自贸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

福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与“一带一路”国家关系密切。随着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一带一路”国家将成为福建发展开放型经济、拓展经济新空间和建设新福建的重要载体。

“一带一路”国家是福建拓展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区域,近年来双边经贸关系的亮点频现。一是双边贸易提升,区域集中度高。2016年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为3130.9亿元,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30.25%。今年一季度,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为799.8亿元,同比增长13.4%,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9.5%。福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集中度高,双边贸易呈现互动增长的良好态势,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二是贸易拐点已现,增长潜力可挖。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以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和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贸易占比提升。2016年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同比持平,仅占全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的4.97%,双边贸易拓展空间较大。自去年12月以来,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向好,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有所增加,当月进出口额合计304.8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出口额192.8亿元,进口额112亿元,贸易顺差80.8亿元,占进出口贸易额26.5%,较2016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双边贸易持续向好势头可待。三是投资区域扩大,聚集效应明显。2016年1-10月,福建对印尼、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项目93个,投资总额20.7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3倍、52.2%,投资项目涉及采矿业、远洋渔业、现代农业、房地产等领域,区域聚集效应提升,产业生态链已然形成。一批福建企业加快布局“一带一路”国家,实现国际化经营,有效带动建材、机械设备、纺织服装等优势产品出口。

应该看到,福建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福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关系问题,主要是互补性有待提高,产能对接转移、载体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一是贸易结构有待优化。福建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聚集度高,各国发展不平衡,贸易互补性不够强。自去年8月起(除今年3月外),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出现连续下降,进出口贸易失衡现象仍未扭转,尤其是区域贸易集中度、对外贸易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拓展市场难度加大。由于产业结构相似,产品贸易以机电、纺织服装和资源类产品为主,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性较强,尤其是“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壁垒阻碍了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口以机电、纺织服装等产品为主,容易遭受贸易救济调查的影响,反倾销诉讼潜伏的贸易风险不容忽视。三是对外投资层次不高。近年来,尽管福建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迅速增加,投资便利化程度提高,单项投资额扩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产业基地建设取得了新发展,但境外投资项目仍以劳动力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集中在服装鞋帽、钢铁、石材加工、电机以及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行业,不仅“走出去”企业尚未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阶段,产品的附加值、技术层次不高,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不强;而且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投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较少,投资区域分布、资源优化配置不够合理,企业规模效应不明显,对外投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欠缺,工业配套能力不足,投资成本较高;尤其是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民族宗教矛盾以及贸易保护、关税税制复杂,行政效率低等叠加因素,制约了福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发展。福建民营企业虽然是拓展“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的主力军,但因业务规模较小、综合实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低,加上不熟悉当地经贸政策,缺少专业化、规模化的跨国生产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普遍不强。

当前,福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已由结构单一型、潜力增长型转向优化调整型、全面合作型,要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增强经济互补性,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强化贸易互补,拓展沿线国家市场。重点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贸易互补性,积极寻找经济合作新增长点,逐步改变以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的贸易格局,加快贸易提档升级,满足不同的消费层次要求。积极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资源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促进贸易市场多元化,不断扩大产品竞争力。根据“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市场购买力不强、反倾销案件频繁等特点,密切关注沿线国家的经济形势与政策变化情况,合理利用贸易磋商机制和法律手段,进一步化解贸易摩擦,及时预警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贸易风险,不断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促进产能合作,拓展经济合作空间。“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落后,需要大量投资需求。据估算,2016至2020年,“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将超过10.6万亿美元,市场空间与增长潜力大。可发挥福建基础设施建设优势,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互通互联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抱团式”发展,走“集群式”国际产能合作道路,积极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重点对接冶金、机械、纺织鞋服、电子信息和农牧渔业等优势项目。支持企业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工业制造基地、农业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境外海洋合作中心、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稳步有序地将优势产能转移到“一带一路”国家,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

实施鼓励政策,完善民营企业保障。福建民营经济发达,对外经济关系密切,民营企业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力量。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等各种途径,获取国外的先进技术、产品品牌、销售渠道等优势资源,缩短进入当地市场运营时间,有效降低企业“走出去”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出台配套政策,通过提供融资便利及信用担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帮助解决企业注册、进出口报关、劳务输出等问题,提升民营企业规避市场风险能力。强化“一带一路”国家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涉外民营企业投资指导,组织民营企业赴“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调研活动,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进一步落实海外企业救助保护机制,通过创新国际融资模式,打造金融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投资“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保障。

发挥侨力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发展。福建海外华侨华人众多,侨力资源丰富,经济实力雄厚,科技人才集聚,是福建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国际市场,拓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加快建设“海外福建”“海上福建”的可靠保障。要积极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穿针引线作用,吸引海外华商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产业合作园区和境外农业基地建设,共同分享中国改革开放成果和政策“红利”。要深化“走出去”企业与海外华侨华人合作,利用当地闽商人脉和营销网络优势,积极化解营商环境风险,携手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市场。要充分发挥闽籍重点侨团作用,积极引导“一带一路”国家企业来闽考察投资,加大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技术,鼓励华侨华人积极融入新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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