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正式实施

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覆盖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商品。厦门福州两地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前两日(7月1-2日),两个关区分别接受443票、583票进口申报。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实施后,企业可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实现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海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3个风险防控中心和3个税收征管中心,实现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通关环节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税收征管方式也发生不小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这项改革措施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据了解,全国海关隶属海关功能化改造同步启动。年底前,海关所有业务现场可像银行网点一样“一窗通办”所有海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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