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再推进 开放效应日渐凸显

255项创新举措落地生根,多项改革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企业注册资本比挂牌前增长近5倍,中欧班列从“海丝”起点驶向欧亚大陆,制度红利加速释放,开放效应日渐凸显……

福建自贸试验区设立两年来,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一个具有福建特色、对台先行的制度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增减之间,折射改革创新“路线图”

福建自贸试验区有一张精确到“分钟”的时间表。

日单证处理量超过11万票的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货物通关时间由4个小时减至5分钟,船舶进境申报时间由36小时减至2.5小时、出境时间减至30分钟;

平潭片区的项目投资审批“四个一”窗口,250多项申请材料减少到19项,十几个审批部门变成了一个窗口,99个章变成了1个章,项目审批时限从一年压缩到90天;

福州片区,整车进口通关放行时间从过去的一周,减至24小时;关检一站式查验让每批货物减少30%的申报项目、40%的通关时间,每标箱成本节省600元。

减掉的是时间,更是成本。

以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的平潭“四个一”投资审批改革为例,这并不是简单的“窗口合并”,而是真正打破部门利益,从立项、规划、国土等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归类合并,实行“超时默认”,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部门要承担不作为责任。

“改革解决了过去十几个审批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审查、久拖不决,甚至互相‘踢皮球’的问题。”平潭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处副处长俞宏斌说。

253项审批权限精简下放到自贸试验区,企业办事“不出区”,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日益成熟,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逐步推进。与此相对应的是,项目引得来、落得快、经营顺,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两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新增企业5.8万户,注册资本1.1万亿元,分别是挂牌前的3.78倍和4.96倍。

新旧转换,培育新产业“苗圃地”

市场的认可度和企业的获得感,是自贸试验区改革敢闯敢试的靶心。

“没有自贸试验区,就没有我们公司的新业务。”东北理光(福州)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叶丛说。这家成立于2003年的日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挂牌三个月后,顺利投产了复印机再制造项目。

实际上东北理光早在几年前就“相中”了这个项目,之所以迟迟未上马,就是因为按照规定,无论二手设备进口、还是外资投资再制造产业,都需要有关部门的逐项审批。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让企业跨过了审批门槛,新项目顺利投产。

制度创新有没有实效,要让市场说了算。东北理光的再制造新业务稳步增长,今年企业又利用“报税维修”政策,拓展了进口维修业务,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如今,不仅老外企焕发了新动能,再制造业也成为自贸试验区的新业态。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的“试验田”,更要成为产业的“苗圃地”。两年来,物联网、航空维修、跨境电商、融资租赁、保税展示等新产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逐步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区,物联网产值超过500亿元,航空维修占国内总产值四分之一,成为全国三大飞机融资租赁集聚区之一,跨境电商实现进出口货值36亿元。新业态、新模式向传统领域渗透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升级。

海陆交汇,描绘丝路合作新蓝图

福建自贸试验区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连接海峡东西岸通道,从设立之初其战略定位十分明确。

每逢周四和周日,厦门中欧班列准时从海沧自贸园区出发,满载着货物的列车带着“海丝”的潮声,鸣笛向北起航,穿过欧亚大陆,在新疆阿拉山口出境,驶向遥远的欧洲。

目前开通中欧班列的12个城市中,厦门是唯一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的联结点。这条自贸试验区开出的班列,自2015年开通至今已实现每周3列的常态化运营。

中欧厦门班列还列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首条铁路线试点,全程实现中欧海关数据交换、监管互认,中欧(厦门)班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邢屹说:“下一步是将班列向东盟延伸,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货物通道。”

丝绸之路在此交汇,福建自贸试验区作为连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节点,轮廓日渐清晰起来:厦门港增开8条东南亚集装箱航线、2条邮轮航线,东盟发往厦门港的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六成;位于福州片区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境内外会员357家,马来西亚分中心已建立……

未来,福建自贸试验区还将在更高站位上强化“海丝”核心区的功能定位,构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共融共通、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让自贸试验与“一带一路”形成同频共振之势。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