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主体的经营监管是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央领导非常重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快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筑牢安全网。
2015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监管原则,强调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福建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以来,市场主体数量“井喷式”增长,到去年上半年,三大片区内新增企业3.54万户,新增注册资本5400多亿元。在产业分布上,超过90%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在行业分布上,批发和零售、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信息技术、航运物流等行业占较大比例。
随着福建自贸试验区制度建设的逐步完善,加强市场主体经营监管,对于维护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市场主体经营监管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在全国率先制定首张风险防控底线清单,推动机构职能整合优化,探索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实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然,要做好对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海量的经营行为的全程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监管存在盲区、社会共治水平较低。因此,迫切需要按照施治有序要求,完善福建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监管的举措。
一是打破部门壁垒,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商事制度改革后,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大量产生,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发展,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具有多样性、多维性、动态性,特别是跨越国界、空间即时交易已经成为现实;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产生了有别于许多传统的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将变得非常复杂,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对市场监管提出许多新要求和新挑战,如跨部门合作将越来越普遍。过去传统的人盯人、遍地撒网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监管。适应这些变化,需要打破部门壁垒,相互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首先政府各监管部门要打破信息孤岛,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如市场监管局利用数据平台把涉及审批经营项目的商事登记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审批部门,实现监管信息互通。
二是加快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实现智慧监管。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新方法,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为解决部门掌握信息不充分、信息静态性和滞后性的难题,目前,国务院选择包括福建在内的7个省作为试点,推动建设全国统一、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委省政府已指定省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在省政府层面要加强组织协调,打破部门壁垒,突破工作瓶颈,支持省工商局加快推进国家试点任务,尽快统一部门信用数据、平台技术标准,明确各部门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完善多部门联动的信息征集、存储、修改、交换共享和公示查询等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化、公开化、动态化。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将依托该平台,推动建设自贸试验区子平台,完善与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有关的一系列制度,提供归集查询、异议处理、数据目录管理等功能,同时探索开展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管理模式。
三是强化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着手总结提升三个片区市场主体分类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修订科学统一、涵盖面更广、操作性更强的信用分类标准,制定出台多部门联合实施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明确的框架,使监管更加精准到位、步调统一,切实提高政府的监管效能。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丰富惩戒手段,探索研究市场主体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相关联等高效的失信惩戒方式。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统一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处置标准和操作规程,密切执法协作,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使市场主体不愿违法、不敢违法,形成“守法经营一路绿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四是优化监管制度,查找监管盲点和风险点。组织专门人员力量,加强对现行市场主体经营监管相关制度举措的研究分析,梳理细化监管盲点和风险点,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升,进一步明确“照”和“证”衔接过程中各环节具体责任主体,促进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属地监管间的无缝衔接,落实好“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如企业登记采取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制度,发挥市场准入“筛选器”的作用,堵住市场准入“盲点”。要改革现有的市场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监管制度,从以日常巡查为主向以随机抽查为主转变,从实行市场监督管所网格监管责任制向实行专管员监管等新制度、新方法转变,推动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实现有为、有位、有威。
五是提高“双随机”频率,实现“一份表格管检查”。按照国务院两年内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各片区“双随机”实施的有效途径。完善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机制,扩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使抽查涵盖面更广、力度更大、周期更短、震慑力更强,建议将抽查的权限适当下放,在抽、查分离的总原则下,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抽取本局登记的企业,促使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同时为提升监管效能,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多部门联合一次检查,推进“一份表格管检查”,避免重复检查。要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六是推进社会协同共治,构建大监管格局。我省应尽快出台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第三方机构、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经营监管的措施办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明确各自法律地位,赋予具体职责,增强监管合力,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同效应,特别要重视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下参与监管,行业协会比政府更了解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它们的加入可以扩大信息资源。提倡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公众投诉以及舆论监督,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会提供大量信息,这些信息被各种媒体广泛传播,可以有效缩小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信息差距。同时,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自贸试验区相关政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增强市场主体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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