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公安部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 出入境政策亮点纷呈

去年9月,福建省获批为拟经平潭口岸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直接办理五年期台胞证,至今已办理了18万多人次;今年1月,公安部决定实施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居停留以及大陆居民赴台等多个方面。

出入境改革一直在路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出入境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务院有关部委支持,不断深化改革,主动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出了一项又一项创新之举。目前,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的9项政策已正式实施,第10项外国旅游团队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免签政策也将在国务院批准后开始实施。

自贸试验区出入境政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大

今年公安部支持政策是基于福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放宽政策限制,提升出入境服务,切实增强福建对外开放的综合影响力,对推动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公安部支持政策及时解决了当前我省招才引才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有效满足了外国人才的新期望、新需求,对于福建主动应对国际人才竞争,从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吸引聚集更多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另外,公安部支持政策措施简便灵活,及时回应了临时来闽省外居民的需求和期待,为发展福建赴台旅游事业注入了新活力。

自贸试验区出入境政策亮点纷呈

建立市场认定机制,降低永久居留申请门槛。在保留现有永久居留资格申请途径的基础上,增加引进市场评判机制,通过挂钩工资、税收、居留时间和社会信用等评价要素,形成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渠道,降低永久居留申请的门槛。

充分考虑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实际情况,注重政策吸聚人才的效果。公安部支持政策给予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境外高层次人才更多的居停留和出入境便利,包括可以不受60周岁年龄的限制,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允许我省公安机关为其随行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签发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等。

扩大政策惠及面,为长期就业外籍人员提供稳定居留预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公安机关可以为其签发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让长期就业的外籍人员有稳定的居留预期。

提升了福建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的吸引力。2013年7月起,我省福州、厦门、平潭三地公安机关可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今年4月1日起,我省新增泉州龙岩漳州等三个城市公安机关实施上述政策。政策实施后,在上述6个城市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外地居民均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包括赴台个人旅游业务),无需再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

政策措施落地效果逐渐显现

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本市户籍居民赴台申请5.6万人次,办理省外居民赴台(含金马澎)团队旅游申请3.7万人次,签发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3.5万人次,签发5年有效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3件,受理自贸试验区企业推荐的符合市场认定条件的外籍人员永久居留申请1件,泉州晋江机场签发外国人口岸签证2件,有力助推自贸试验区建设。近期,省公安厅联合省外专局就福建自贸试验区外国人申办外国专家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实施更加便利的政策措施,为福建省吸引聚集更多外籍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业提供了保障。

公安部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涵盖的四个方面:

(一)优化福建自贸试验区出入境软环境

允许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放宽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为长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外籍人员签发五年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允许福建自贸 区内境外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二)拓展外国人入出境渠道,构建更为便捷的对外开放环境

支持福建向国务院申请在平潭澳前码头、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实施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支持福建向国务院申请试点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免签政策。

(三)扩大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证件城市范围

允许泉州、漳州、龙岩市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

(四)首创使用赴台团队旅游一次证件

允许临时来闽的省外居民经福州、厦门、泉州赴马祖、金门、澎湖团队旅游,或经厦门乘坐邮轮、经平潭乘坐直航客船赴台湾团队旅游,可在当地有资质旅行社的组织下,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一次出入境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受暂住期限等条件限制。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