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扩展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和新设立的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分别挂牌。一年来,四个自贸试验区按照各自方案和总体定位,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服务业扩大开放和金融创新、对接国际贸易标准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解决了诸多市场扩大开放后和自贸试验区发展中的新问题。
与传统开发区不同,自贸试验区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而是制度创新的高地。如今自贸试验区2.0已满周年,未来可重点在制订负面清单相协调的行业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探索。
扩区、挂牌一年来,各个自贸试验区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从记者调研来看,四个自贸试验区都能充分发挥改革先行先试优势,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和制度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改革创新“试验田”,在多个领域的先行先试取得了显着成效。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四个自贸试验区相继制订了先行先试目标,并推出了多种创新举措,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还将总体方案分解成多个细化任务,目前多数任务已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各个自贸试验区还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要求寻求差异化发展。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分别利用区位优势,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出台各种创新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上海自贸试验区则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并重点探索金融改革和创新。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四个自贸试验区在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商事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司法保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措施效果较为明显。在这些创新探索中,部分属于中央事权,其他地区需要得到国务院或相关部委授权才能复制,但也有部分属于地方事权,其他地区可直接借鉴。
与此同时,四个自贸试验区在探索过程中,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仍未突破,同时由于市场扩大开放后出现了新情况,也需要一些新的制度创新和协调。分析认为,下一步,自贸试验区需要重点在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行业性规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协调、金融改革创新央地协调、加快自贸试验区立法等方面加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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