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路上”也有优惠 部分在途出口韩澳产品可补签优惠原产地证

中韩及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当日起中韩双方逾90%产品可逐步实现零关税,中澳双方100%产品将逐步进入零关税。

协定的实施受到厦门辖区外贸出口企业的积极响应。从12月20日到12月22日,仅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事处就收到岛内13家企业提交的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申请27份,累计货值259万多美金,并有18家企业提交的37份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申请,累计货值152万多美金,预计共可为企业减免关税近30万美金。

值得注意的是,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还分别为已于2015年12月20日前出运但目前仍在途的货物制定了补发原产地证书的条款,各出口企业可分别于2016年3月19日前和2016年6月19日前为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中国制造”在途产品申请补发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