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省免除外贸集装箱查验作业费用

15日起,我省在所有对外开放的港口试点免除外贸集装箱查验作业费用,即对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免除其因海关查验产生的进出口集装箱重箱的港区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据初步测算,实施这项政策,每年可望直接为我省外贸进出口企业节省港口作业费用1亿元以上。

《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此类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在中央财政负担方案出台前,一些省市尝试由地方财政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广东、上海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开展试点,我省则成为全国第三个实施试点的省份。

此次试点的地域范围为我省对外开放的集装箱码头、陆地港、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其他海关指定的监管场所。但值得注意的是,试点暂不适用于检验检疫查验环节相关费用;对海关查验有问题的,其查验作业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试点时间暂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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