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在福建省厦门市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以金融司法为主题、多元协同为核心、资源集聚为特色的联合工作平台。厦门为什么要成立这个中心呢?职能又什么呢?就此,人民网记者专访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
厦门经济特区金融活动一直呈现活跃态势,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审判执行案件(不含民间借贷纠纷)12845件,其中审判类8497件,执行类案件4348件。王成全表示,成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对于加强金融司法协同,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执行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揭牌现场。李新卫摄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成立的。
王成全介绍说,6家协同单位将共同指派人员进驻中心集中办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金融风险协同研控。各协同单位定期召开或举行研判防控金融风险会议或活动,提出防范工作建议;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对金融领域重大、突发事项开展专项研判、协调。
二是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全流程各环节;对厦门全市涉金融民商事纠纷实现诉讼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处理,进一步压缩审判、执行时间,精简一审到二审阶段程序耗时,运用信息化手段便捷当事人参与诉讼,突出中心高效、集约、便民三大诉讼服务特点,提升当事人诉讼服务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金融理论协同研究。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集聚金融和司法理论实务专家学者,定期为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实务、理论授课,通过咨询建议、调研课题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6家协同单位签署合作协议。詹托荣摄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金融纠纷集中化解以金融审判法庭为审判机构形式,尚未设立多元合一的联合工作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整合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等多方资源,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等多项功能,将实现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在上下贯通上,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依托协同联调部,注重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联合调解、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调解,确保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建立金融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流程,组建5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一站式处理厦门全市金融民商事一审、二审、执行案件;运用智能化手段便捷当事人立案、开庭,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在线立案、在线庭审。
而在跨界融通上,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设立金融司法协同研究基地,聘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导、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王卫国,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朱小黄等22名专家学者担任基地研究员,开展金融司法协同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金融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王成全表示,下一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将紧紧围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工作目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把中心建设成为具有福建、厦门特色的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平台、服务平台、创新平台,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司法协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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