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出口企业晋升到一、二类的“门槛”降低啦!2018年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进行全面优化。记者昨日从市税务局获悉,新政落地后,厦门已有2000多户外贸企业的出口管理类别从三类上调为二类,总体退税时间可缩短一个月以上。
据悉,本次退税新政侧重点是加强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原出口企业四个类别划分的基础上,推出一类、二类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实现退税时限更短、申报流程更简单、退税环节更简化。
同时,新政调整适当放宽了出口企业一类、二类的评定条件,取消了三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中“上一年度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评定条件,并取消之前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的规定,让更多三类企业有望晋升一、二类企业。
“此次新政对我市部分业务量较小的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税务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因条件限制不能被评定为一、二类,这次则因退税新政的推出而搭上了快速退税“顺风车”。本轮调整后,厦门市申报办理退税的一、二类外贸企业占比提高到77%。税务人员表示,今后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只要达到一类、二类管理类别标准,税务部门就会马上调整管理类别,让出口企业更快地拿到退税款,切实帮助出口企业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