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在深入总结厦门自贸片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环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将片区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
今后,全市范围内符合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的建设项目,一律试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环保部门不再对环评文件开展实质性审查,直接出具审批意见,环评批复立等可取。
2016年4月,市环保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厦门自贸片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先行在厦门自贸片区试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造性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审批改为承诺备案,项目环评文件结论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至今已为45个建设项目节约审批用时990个工作日。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后,取得的成效获得了各方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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