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正式对漳州市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全面实施“符合性申明+抽批检验+后续监管”模式。该模式复制了厦门自贸区经验,在监管有效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抽样检验频次及缩短口岸通关时间,对促进漳州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并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该模式,漳州局将对列入《检验监管目录》的合格保证监管进口商品采用“符合性声明+事后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除进行必要的检疫外,由收货人自行组织验收。对被电子监管系统抽中需查验或抽检的报检批采用“符合性声明+抽批检验+事后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
所谓符合性声明是指收货人提交进口商品的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符合我国法规、标准及贸易合同要求的自我声明。漳州局采取监督验收和信息跟踪、事后追溯、风险预警、质量分析等事后监管手段对进口工业品进行把关布控,对已放行的进口工业品,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质量安全环保问题的,将采取责令暂停销售使用、质量缺陷调查、货物流向调查、质量约谈等措施,必要时实施通报、召回、下架等处置措施。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