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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力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 四条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内贸流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日前,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其中,厦门在试点工作中形成的4条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2015年8月,厦门同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青岛、黄石、义乌等9个城市获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并出台《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扣“构建开放共享的流通发展体制,提升城市消费品质”的试点主题,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破解体制机制层面的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本次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共计37条,主要涵盖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和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四个方面。

此次复制推广的4条“厦门经验” 主要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分别为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以标准为核心的食品冷链市场管理机制、严格配套要求的社区商业设施保障机制和对接“多规合一”的流通设施规划保障机制。

其中,在建立以标准为核心的食品冷链市场管理机制方面,厦门率先全国建立起对接两岸、对标国际的食品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机制,冷链产业实现快速发展。目前,厦门冷库超过30万吨,冷链物流及相关企业超过50家,其中10家企业入选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基本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港口保税冷链、食品加工冷链、城市城际共同配送的冷链物流体系。

同样在市民“获得感”最强的社区商业方面,通过“政府+企业”公益性商业流通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了社区商业的快速发展,基本达到了保障民生、便利消费和平抑物价的效果,目前全市已形成31个10分钟便民生活商圈,服务覆盖人口占全市常住总人口50%以上。

两年来,经过改革试点,全市内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7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销售额累计实现5286亿元,增长19%;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201.92亿元,增长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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