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横琴片区将出台全国首份人力资本出资办法

12月29日,横琴新区举办了横琴片区复制推广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政策暨创新措施通报会,发布了近期横琴新区取得的4项最新创新措施突破成果。据了解,《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人力资本出资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即将出台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份人力资本出资管理办法。

人力资本将可入股

今年初,为加快自贸区建设,横琴新区通过广泛参阅人力资本出资相关理论文献,参照国际公司法立法趋势,启动人力资本出资管理办法起草工作。10月20日,《办法》通过了横琴新区政策法规室的合法性审查。日前,《办法》已通过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通过,即将出台实施。

据了解,人力资本出资立法不仅在我省尚无先例,全国范围内也仅有上海浦东、北京中关村等个别地区进行过初步试点,全国范围内也仅有上海浦东、北京中关村等个别地区进行过初步试点,且均未大范围实施,并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横琴新区工商局局长吴创伟介绍 ,为确保此次立法可为实际操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参考了大量关于人力资本出资的学术性文献,结合公司登记基本原则,在《办法》中对人力资本出资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办法》共有16条,内容包括人力资本的定义,人力资本出资的适用范围、限制、特别要求、评估、实缴、信息公示、人力资本股东的股权转让和退出等。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具有两大特点。在注重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方面,《办法》进行了多项制度设计。一是限制人力资本出资的适用范围,规定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规定人力资本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确保非人力资本出资股东可对公司实现绝对控股;三是要求人力资本股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四是要求全体股东签订人力资本出资协议;五是对人力资本出资期限作出限定,要求人力资本出资截止时间不能晚于人力资本股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合同的截止时间;六是明确了人力资本出资的评估方式;七是对出资的信息公示作出了明确规定;八是对人力资本股权的转让和退出作出了明确规定;九是规定了人力资本出资有关各方弄虚作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说,风险防控理念贯穿了制度设计的始终,是此次立法的核心。

在强调公司自治,充分尊重公司和股东的自主权方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办法》在注重风险防控的同时,也强调公司自治原则,在诸多事项上允许股东自由约定,如人力资本出资的实缴认定方式、同一股东的人力资本出资次数、人力资本股东可否提前转让或退出等,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公司和股东的自主权。

复制推广工作进展良好

横琴片区复制推广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创新经验政策的总体情况进展良好。今年11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12月26日,广东省自贸办会同省环保厅、商务厅、口岸办、工商局、海关广东分署等单位召开了复制推广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政策通报会,充分反映了推广复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推广复制内容上看,本次的推广复制试点经验总共19项,均是自2015年4月自贸试验区扩区运行以来,上海、广东等省市和国家有关部委,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特殊监管区改革等领域的大胆探索,先后形成的一批有实效且具备推广复制条件的改革创新成果。从涉及的牵头部门来看,主要集中在海关、质检、工商、商务和税务等部门,其中涉及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最多,达到13项,充分表明全面落实这些改革政策措施,对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切实做好自贸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对横琴片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