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市人防办共同召开自贸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浦东新区建设“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的进展情况。浦东新区将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时间节点要求,推进12项内容的改革试点。
今年9月,《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人防办批准,正式在浦东新区建立“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探索国家人防改革发展。
上海市人防办主任沈晓苏在通气会上介绍,本次改革试点方案主要包括优化人防工程结建政策、强化人防工程结建审批管理、强化人防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等三大类12项内容,主要包括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人防工程配建要求,简化人防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规则;应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可易地建设;通过易地建设推动人防工程区域均衡;人防工程拆除由审批改为告知承诺等。
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时间节点要求,目前,优化人防工程结建政策等改革措施已在今年内率先得到落实。接下来,剩余三分之二的改革措施将分别在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陆续完成。
据了解,2017年是浦东新区建设“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的关键一年。浦东新区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市区统筹联动、突出社会监督参与,推进落实人防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各项目标任务,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成果,为全国人防改革发展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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