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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债券来了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指引》,并以此为基础支持后续自贸区债券业务实施, 逐步构建安全、高效的自贸区债券业务体系,将为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提供更为便捷的途径与方式,有助于吸引全球发行人及投资者参与自贸区金融活动,助力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多元化和平衡性发展。

9月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中央结算公司此次发布《指引》,并以此为基础支持后续自贸区债券业务实施, 逐步构建安全、高效的自贸区债券业务体系,将为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提供更为便捷的途径与方式,有助于吸引全球发行人及投资者参与自贸区金融活动,助力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多元化和平衡性发展。

自贸区债券业务创新意义重大

伴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国际机构在资产配置中对人民币资产更为关切,全球人民币资产投资热潮正在兴起,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功能进一步增强。外国央行根据自身需要不断调整外汇储备,对人民币债券的需求持续增加。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在中央结算公司开户的境外机构达334家,比2015年末增长9.5%;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达6634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10%。境外机构持有债券集中在国债和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票等高信用等级利率债,合计占比超过90%。

在此背景下,自贸区债券业务是我国债券市场开放发展的重要尝试,可以拓宽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渠道,提高国际市场人民币持有意愿。自贸区也是连接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的桥梁,通过在岸主导、离岸参与的方式逐步引导在岸和离岸利差和汇差的收敛,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人民币汇率,掌握离岸人民币定价权,进一步打造全球人民币的价格形成中心、资产定价中心及支付结算中心,激发人民币国际化的加速度。

而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主权类和准主权类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上海自贸区债券提供发行、登记、托管和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吸引境外投资者,丰富债券发行及投资主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切实支持自贸区建设;另一方面,实现人民币债券统一发行定价和集中登记托管,巩固、整合、完善集中统一的中央托管结算体系,为国家金融提供坚实的支撑力和掌控力。

自贸区债券业务四大特点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相比,自贸区债券业务有如下特点。

一是从投资者结构来看,已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并经过验收的境内机构、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境内外机构、已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的境外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境外合格机构均可申请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并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直接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境外机构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或合格境外证券托管机构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

二是从发行人角度来看,实现筹资主体多元化。境内、区内及境外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均可以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在自贸区进行债券融资,中央结算公司在自贸区提供跨境债券发行、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信息披露、估值等一体化服务。

三是从国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通互联角度来看,中央结算公司已与国际证券托管机构建立了制度安排,符合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和管理要求。在坚持银行间债券市场一贯的直接账户体系原则基础上,通过代理结算等方式实现国际投资人参与跨境债券业务,有效构建了市场开放、风险防控与投资者保护三者相统一的支柱性框架体系。

四是从债券投资方式来看,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自贸区电子平台交易,也可以通过自贸区柜台市场承办机构进行投资。中央结算公司承担自贸区债券柜台业务的中央登记、一级托管和结算,承办机构承担自贸区债券柜台业务的二级托管和结算。

正是基于上述特点,要求有关部门在对自贸区债券业务进行监管、业务制度及系统建设管理上进行“特殊对待”。总体来看,上海自贸区最大特点是“境内关外”的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也就是说,境外的资产可以自由地、不受监管地进出自贸区,但资产在区内和境内区外之间的流通需遵循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核心是如何有效、有度地控制区内区外之间资本的渗透,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账户隔离。中央结算公司也是从账户隔离入手,配合监管部门要求。

在资金方面,中央结算公司要求投资者开立FT账户或NRA账户,实现自贸区资金与境内区外资金的有效隔离。同时,中央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开立DVP结算资金专户,并与其FT账户一一对应,专用于办理自贸区债券交易结算的资金清算交收,有效把控自贸区资金向区外渗透。

债券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债券账户设立自贸区债券业务专用分组合,专用于托管投资者持有的自贸区债券。从而在账务管理上将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自贸区债券市场持有的债券加以区分,实现分账核算、单独管理。

据记者了解,中央结算公司从2015年6月起就着手准备上海自由贸易区债券市场服务。2015年7月,中央结算公司在自贸区设立上海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并在自贸区商业银行开立了自由贸易账户。升级业务系统,衔接自贸区债券业务运行和监管要求。按照自贸区监管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升级业务系统,与自贸区内商业银行实现系统对接,实现了运用自贸区内商业银行开立的自由贸易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和独立核算的功能。登记托管方面,中央结算公司提供了分组合管理功能,把自贸区债券放入自贸区专用分组合,实现对自贸区内债券的分账管理。

机构积极准备发行自贸区债券

根据《指引》,已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并经过验收的境内机构、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境内外机构、已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的境外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境外合格机构等可申请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并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直接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

已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投资者使用原有账户,仅需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即可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同时,中央结算公司会为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的投资者开立FT资金结算账户,专门用于办理自贸区债券业务的资金清算与结算。

此外,投资者需要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债券结算业务承诺函》、《自贸区债券交易券款对付结算协议》、《自贸区债券资金结算账户使用协议》等相关协议。最后,投资者应安装中央结算公司操作终端。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政府、银行、信托公司等多家机构近期也对在自贸区发行债券进行了充分准备。随着中央结算公司《指引》的发布,上述机构将根据《指引》要求陆续发行包括地方政府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绿色债券等在内的多只债券。

有分析认为,自贸区债券业务创新发展将会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成为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抓手。为此,针对自贸区债券业务的特点,还需要在制度安排、监管协调、交易场所、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有一些相应的安排,逐步明确相关管理程序,不断丰富并规范境外债券投融资主体类型,积极推进境内机构跨境债券发行工作,稳步扩大市场规模。预计随着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的增强以及安全、便捷的跨境债券结算通道的建立,中国债券市场开放发展即将迎来新一轮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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