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

7月13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暨理论研讨会”在广州市南沙区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相关单位的汇报发言后,姜建初充分肯定了天津、上海、福建和广东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绩。他强调,检察机关要务必根据自贸试验区的性质特点,找准角色定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实施自由贸易规则。要务必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人才需求,打造一支熟悉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交通运输等业务的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要务必围绕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制度创新。要务必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创新检察权运行机制,善于运用各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他强调,各省(市、区)检察院研究部门要关注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研究,为世界经济建设贡献新规则、新经验。各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高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林少春表示,广东省检察机关要贯彻好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和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为自贸试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际化提供可靠保障。要正确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探索中的失误与滥用职权及玩忽职守的界限,正确区分执行政策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推进金融、航运、商贸等重点领域的刑事犯罪预防,为自贸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要主动融入并适应全球市场体系,研究掌握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进一步树立合作共享意识,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加强与其他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能力。

郑红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将不断增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局意识,切实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自贸试验区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专门工作,加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步伐,培养和遴选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检察人才,切实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提供专业司法保障和支撑。

来自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基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广东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自贸办、各自贸片区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自贸试验区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会议论文作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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