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奖补办法(试行)》发布
取消多项奖补封顶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入驻海峡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进一步保障。同时,《办法》还取消了多项奖补的封顶限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办法》明确了扶持对象,涉及提供通关、报检、外汇与支付等综合服务的配套企业,以及为各类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代理收发货的综合服务企业、从事国际快件运营相关企业和电商或相关行业协会等,全面覆盖了与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业类型。
同时,《办法》还延续了对新入驻海峡跨境电商产业园的企业给予第一年免收租金扶持,第二年起对报关企业、货代、船舶代理、拖车服务等企业,在达到各对应考核标准后继续给予免租扶持的政策。
为鼓励企业做大跨境电商业务,《办法》还取消了进出口额交易奖励与转关物流费用补贴的封顶限制。区经发局物流处副处长张舒福介绍,《办法》的第五条针对使用平潭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商企业,其年度进出口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取排名前十家企业给予交易额1.5%的奖励,取消了原单家企业以200万元封顶的奖励限制。在保税进口业务方面,《办法》还持续对保税进口转关的物流给予补助,取消单家企业年度物流补贴10万元的封顶限制。
此外,《办法》还新增了非经岚台直航的跨境电商直购业务物流补贴,扩大对跨境电商业态的扶持,对由长乐机场转关至我区申报的直购进口业务,比照保税备货进口出区给予跨境电商企业2.5元/票的物流费用补贴。对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中心运营企业,《办法》同样予以扶持,从原入驻率达80%以上的考核标准,改成以年度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为标准,并且第二年起保持销售额每年增量达10%以上,给予第一年的开办补助与开业两年内的运营补助。
“以年度营业额取代入驻比例作为考核标准,既具体明确,也能促进线下保税展示商场进一步强化宣传推广提高营业额。”张舒福说。
链接
今年1月至10月,平潭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入区货值达5.13亿余元,同比增长304%,验放出区订单票数超过318万票,同比增长625%。国际快件业务部份,1月至10月已验放超过168万件,累计货值约3.4亿余元。对接我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合计46家,国际快件企业也达10余家,签约入驻海峡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相关企业已有84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