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1至11月平潭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超过0.33亿元

在“营改增”持续释放的减税红利下,平潭小微企业不断迸发出创业新活力。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了解到,今年1至11月,平潭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超过0.33亿元。同时,随着“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0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的享受主体扩大到所有企业”等“大礼包”相继落地,前三季度实验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经营主体达到668户,减免额同期增加61%。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由过去普遍征收5%营业税改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收负担整体下降近四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员潘颖臻说,“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释放红利,降低了平潭小微企业的税负,减轻了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小微企业的成本,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对此,平潭综合实验区格林豪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东云深有体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不仅让企业盈利能力明显提高,而且大大减少资金占压,给企业发展带来‘双重’利好。”他说。

“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是平潭自贸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指标。平潭税务部门始终坚持抓早、抓紧、抓细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潘颖臻说,平潭税务部门定期对全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因未申报、申报错误等原因造成应享受而未能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名单,逐户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辅导,协助进行重新申报、补充申报,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为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注入动能与活力。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