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支持平潭新一轮对台开放开发的措施》,从对台采信、基层融合、创业就业、活动交流等方面,推动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
全面落实惠及台企台胞措施。将继续争取国台办协调国家部委出台支持平潭对台先行先试政策。
不断推进“一岛两标”实践。支持平潭深化两岸资格资质标准采认,继续向更多领域延伸,推动平潭采信证明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等。
鼓励台胞来平潭就业创业促进基层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台胞服务中心,不断构建台胞在平潭就业创业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台胞在平潭独资设立社会服务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并担任法人代表。
推进台资融入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协助策划台商参与平潭基础设施建设、开办影院、建造台湾特色小镇等专门项目,支持平潭引入台湾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并在平潭台资医疗机构内推广合作。
加大扶持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力度。将支持平潭开展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工作。
大力提升对台交流活动水平和层次。会同平潭不断提高既有在平潭举行的两岸交流活动品质和档次,继续在政策资金上支持举办乡镇村里、两岸赛事、两岸青年等活动。
不断拓展平潭对台往来便捷渠道。加快建设两岸电商物流基地,发展对台海运快件、跨境电商业务新业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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