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目前联合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这是我区在全省率先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改革创新。
据了解,此次改革亮点颇多,具体包括简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程序、调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和运用“双随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部分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缩短发证时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变化。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发证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符合条件当天即可发证。在简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程序方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工作人员现场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获得行政审批应当符合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并提供法定材料,窗口受理后,可当即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方面调整也是此次改革之一。改革后,将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由原先的七类28种调整为七类19种。需要注意的是,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和书店、医院候诊室、民宿五类公共场所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还运用“双随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场所发展情况与市场主体诚信挂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此外,将建立除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外,其他场所无需提交年度卫生检测报告,改由卫生监督机构按“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开展卫生监测。对在事后监管发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
不少市民表示,这有力督促市场主体进行自我监督检查,确保场所卫生整洁,对消费者安全使用公共卫生场所也是件好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项创新措施,预计每年节约我区公共场所经营者检测开支50万元,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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