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莆田检验检疫局为辖区企业产品出口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269份,签证金额583万美元,同比增长105%和33%,为出口产品减免国外海关关税约58万美元。涉及的出口产品有鞋类、轮胎、琼脂、纺织品、竹制品等。
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实施后,我国出口产品可享受《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印度570项6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为33%)、韩国1367项10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35.7%)、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20%)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14%)的优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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