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闽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建议,支持泉州金改区参照执行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为全国中小城市对接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当前,泉州正积极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但在推动资本“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还面临较多的障碍,需要有更便利、更灵活的跨境投融资和贸易结算管理制度。
骆沙鸣建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以下几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按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过规定限额的原则,通过资本项目—投融资账户,在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
二是允许金改区内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三是拓宽融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在融资主体方面,允许区内金融机构与企业从境外融资,人民银行对境外融资上限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在融资渠道方面,除从境外借款外,区内金融机构与企业还可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回金改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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