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全国首例 平潭依托“单一窗口”实现“两证合一”

2月8日下午,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发局工作人员向平潭综合实验区颉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放了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张表同时包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

记者从省商务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这是平潭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时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备案登记“两证合一”,在全国尚属首例。

“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可自行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手续。“我们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直接授予企业原产地证企业备案资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包含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备案手续。”平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科科长陈鸿说。而在以前,外贸企业须分别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个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

新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项业务的“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发证”,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简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再也不用两头跑了,节约时间,提升效率。”平潭综合实验区颉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陈建云说。

据介绍,原产地证明书是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出口企业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可享受货物进口国家/地区关税减免等优惠,新模式对企业用好原产地政策、降低贸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这是福建省及我区落实国家“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改革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实现了将“三互”从口岸监管部门拓展至商务等对外贸易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跨部门工作协同以及促进对外贸易链条改革配套均将产生积极作用。下一步,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将继续依托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加强协作,深化原产地简政放权改革,推进实现数据共享,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和标准化,推动出口企业更好应用原产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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