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的公告,允许台湾居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备案(不包括特许经营),从事129个行业的经营活动。具体如下:
一是种植方面。共7个,主要包括谷物种植、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等。
二是养殖方面。共3个,具体是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
三是食品加工方面。共26个,主要包括谷物磨制、水产品冷冻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
四是轻工产品制造方面。共30个,主要包括纺织业、玩具制造、眼镜制造等。
五是污染治理方面。共4个,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等。
六是贸易方面。共11个,主要包括林业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等。
七是服务业方面。共48个,主要包括灌溉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体育经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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